簽證及入境須知
張貼日期:2009/8/18
˙台灣人擬入境越南者應申請入境簽證。申請所需時間:收件日起三個工作天內,並應於上午11點前送件,申請所需文件含有效護照,二張簽證申請書,兩
寸照片三張及簽證規費。另越南政府核發持用普通護照台灣人簽證,係以另紙方式核發,且簽證一旦遺失須申請再出境簽證,始得離境。
˙台灣人進 出越南鄰國柬埔寨、寮國及中國等地區時,應注意所持越南簽證是否為多次入出境簽證,倘係持用單次簽證,則於離開越南後,需再申請簽證始得入境;倘由陸路進 出邊界,在陸路關口,應留意是否辦妥過境手續,證照查驗人員是否已於護照上蓋有入境章,倘未蓋有入境章,將被視同非法入境越南,遭受不必要之調查及罰款。
[詳細情形,請洽越南駐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,地址:台北市松江路65號3樓,TEL:2516-6626 FAX:2504-1761]
˙台灣人進 出越南鄰國柬埔寨、寮國及中國等地區時,應注意所持越南簽證是否為多次入出境簽證,倘係持用單次簽證,則於離開越南後,需再申請簽證始得入境;倘由陸路進 出邊界,在陸路關口,應留意是否辦妥過境手續,證照查驗人員是否已於護照上蓋有入境章,倘未蓋有入境章,將被視同非法入境越南,遭受不必要之調查及罰款。
[詳細情形,請洽越南駐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,地址:台北市松江路65號3樓,TEL:2516-6626 FAX:2504-1761]
http://www.taiwanembassy.org/vn/ct.asp?xItem=258394&ctNode=11393&mp=226
駐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─各項規費一覽表及發件時間
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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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額(美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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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件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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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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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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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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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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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至三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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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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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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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至三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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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歲以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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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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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簽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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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留(單次)
(速件)
停留(多次)
(速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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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
75
100
1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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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個工作日
3個工作日
5個工作日
3個工作日
|
速件處理費加收50%
速件處理費加收50%
|
居留
(速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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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6
99
|
5個工作日
3個工作日
|
速件處理費加收50%
| ||
美國護照
|
停留(單次)
(速件)
多次或居留
|
160
210
270
|
5個工作日
3個工作日
5個工作日
|
美國護照速件處理費加收50美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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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工簽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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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速件)
|
66
99
|
5個工作日
3個工作日
|
速件處理費加收50%
| |
文書驗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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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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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速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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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22.5
|
2個工作日
1個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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速件處理費加收5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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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本/影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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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速件)
|
7.5
11.25
|
2個工作日
1個工作日
|
速件處理費加收5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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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具證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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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本
|
(速件)
|
15
22.5
|
2個工作日
1個工作日
|
速件處理費加收5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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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囑公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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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本
|
|
30
|
2個工作日
|
|
電報費
|
|
|
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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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注意:本處辦理各項申請案件,均依上表所列收費,不會額外收取其他費用,倘有仲介或代辦假藉本處名義收取高額費用,請隨時向本處具名檢舉。
電話:38335501 Email: tecohn@netnam.vnSubject: 證照辦理查詢
From:
Date: Wed, 23 May 2012 09:47:58 +0800
To:
所需資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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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辦單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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